第一条:卓越国际律师事务所
1.1 卓越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主要以荷兰法律为主 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实践,诉讼和咨询服务。
1.2 卓越国际律师事务在商会的注册号码是:24358443
第二条:工作范围
2.1 这个一般条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卓越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以下人员的需要,包括:为卓越工作的和工作过的职员;所有通过卓越来办理其业务的人员;和所有由
卓越负责处理其案件的人员。
2.2 这个一般条款适用于通过卓越代理案件的每一个人,包括附带案件及后续案件。
2.3 这个一般条款是通过荷兰文和其他语言规定的,如内容或意思有差别,以荷兰文为准。
第三条:合同
3.1 卓越专业服务的合同应该在这种条件下成立。 即使客户以表明或者隐含的方式表示他们愿意特定的人来代理他们的案件,以下两个法条排除适用:荷兰民法第7部第404条,其主要适用于后续案件,及荷兰民法第7部第407条第2款,其主要适用于客户同时指定两个或者多个代理的情况下的责任问题。
3.2 卓越有权自由的将其代理的案件让他的内部职员或者有业务关系的第三者来完成。在选择第三者的时候,卓越应尽必要的谨慎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除非有任何法律、准则或其他法规要求,卓越国际律师事务所有权利向第三方保密客户资料,除非客户准许。所有民事纠纷和索赔的追诉期限为一年,自发现事件日期或其他合理应发现事件的日期算起。
4.2 除非书面许可,卓越没有权利使用客户保密信息用于其它非客户要求的目的。除非该信息或卓越涉及相关的司法程序。
4.3 卓越和客户授予工作的第三方有义务执行保密条款。
第五条:责任
5.1 如果卓越对所代理的案件涉及责任,则该责任限制在和这个案件相关的责任保险的赔偿金范围内,并减去卓越为该保险所付的相关费用。
5.2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在4.1条下的保险没有发生,那么卓越的责任只限于客户支付的费用的范围之内。
5.3 我们完全执行客户的指示, 第三者没有权利修改指示的内容。
5.4 卓越不对第三者的过失负责。
5.5 为了客户的利益,卓越可以被授权接受第三者的责任限制。
第六条:客户的义务
6.1 如果客户让第三者代表他的利益来认定让卓越代理的案件的内容,客户应该让第三者阅读这份一般条款,并确保其接受。
6.2 如果第三方声称他们遭受了因为卓越代表其客户利益开展工作, 或者由其结果引起的损失,以及如果第三方他们因为卓越,他的雇员或者相关联系者根据荷兰不正常交易机密泄漏法泄漏相关工业机密的过失,而声张损失的情况下,卓越都不服任何责任。除非在卓越一方存在有意或者有意倏忽的情况。
6.3 在没有推延或者取消的情况下,卓越的发票应该在其签发之日起的14之内支付。除非客户在收到发票后马上提出异议。在客户欠交卓越费用的情况下,卓越有权从第三方帐户基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七条:收费
7.1 除非在卓越和客户之间存在其它的协议,卓越所收取的酬劳将按照这个案件的工作时间来计算。最低计费时间是6 分钟。
7.2 除开约定的酬劳, 卓越还将向客户收取以下费用:
- 所有牵涉到卓越的第三者的费用。
- 有关的办公费用 ( 包括不仅限于电话,传真和复印费用)或者总酬劳的6%。
- 旅行费用
- 增值税
7.3 发票必须在开票日期起的14日内支付,如果第15天还没有收到付款, 卓越有权收取25欧元的行政费用和每年8%的利息,最低15欧元。利息是按照整月来计算的。
7.4 卓越有权修改他的小时计时费用以及他的旅行费用。如果修改的费用比原计费用高出10%,客户有权在收到修改通知的14天内撤销合同。
第八条:信息义务
8.1 这个一般条款将附带在所有卓越提供的出价和报价单上。
8.3 这个一般条款可以在卓越的网站上找到:www.yuenadvocaten.nl
第九条:相关法律事宜/法官以及法庭选择
9.1 荷兰法适用于所有客户和卓越之间的合同。
9.2 如产生争端,卓越注册办公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然而卓越也有权将争议提交客户所在地的法院。
2011年5月版。
General Conditions








